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企业管理费用科目明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游企业管理费用科目明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游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基本税种和税率:
1、按营业额缴营业税5%,同时按营业税缴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按区域、地段适用不同税率,各地规定不一),堤围费1%左右。
2、宾馆收入按服务业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有自有房产的按房产原值的70%缴房产税1.2%,出租房屋的按租金缴12%房产税,谁收租金谁缴税。
4、旅游餐饮收入也是按报务业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5、年度产生利润的缴企业所得税(3万元以下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6、发放工资奖金的扣缴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在企业里很普遍,我来说说。
1、业务招待费定义: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题主提出的“为了销售产品而支出的业务招待费”是非常普遍的。
2、业务招待费范围: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3、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4、业务招待费所得税税前扣除计算办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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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上税是差额上税,可以冲抵成本票的***有机票款,租车费,住宿费,门票这几项可以用来冲抵。会务费不属于旅行社的主营业务,可以用来冲抵成本的票据较少。会务费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会务费,顾名思义是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等,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按照目前较普遍的操作方法,很容易被钻空子、出毗漏,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思考和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规范“会务费”处理办法,使其合规合理,不能任其随心所欲。
2、从会务费的定义内容来看,会务费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营业税不存在进项税,所以不存在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的问题。
3、如果会务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就属于开票错误,也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企业管理费用科目明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企业管理费用科目明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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