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宣传营销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旅游宣传营销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非常感谢,我来浅谈上述问题的个人见解。
一、定义不同。
1、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2、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第三方)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总之,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二、所得税列支不同:招待费按60%列支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列支,广告和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列支,最长不超过5年;
(鉴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类同性,税法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对象不同:招待费以消费,如餐饮、酒店等为主,招待的主体一般具有特定和唯一性。广告和业务宣传以广而告之为主,宣传的对象广而散、具有不确定性。
四、媒介不同:招待费不需要特定媒介,招待取得正规的***走完公司内部的审批流程后,财务就可以列支该费用:
但广告和宣传费不可以,特别是广告费需要符合两个外部条件才能认定为广告支出(正规广告***、有资质的广告公司,两者缺一不可)。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三者有内在联系,也有不同之处。
基本上可以把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放在一起看,属于公司外联行为,只要区别在于资金使用人的区别。
广告费:一般是外包宣传费用,如外包给广告公司的电广或纸广的直接宣传,或有广告公司承办的地推活动,总体来说就是要付费别人的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一般是公司自行组织的宣传产生的费用,一般多指物料费用,如小礼品、自办活动的场地费等,费用一般都是公司内部部门使用;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一般不针对个人客户,多是渠道客户,也就是大客户宴请等行为的费用;
总体上来说业务招待费多是吃饭送礼针对的是集团或渠道客户,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受众群体一般是个人消费者,属于面对终端消费者的宣传或促销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宣传营销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宣传营销费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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