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款旅游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公款旅游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行为处分规定》第4条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9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公款旅游要看情况,如三八节单位组织的妇女外出旅游是一个团建活动,不用处罚,但是,如果以考察名字,干部私自外出旅游。应该是按照***处理,一般情况是记过处分,退还报销的旅游费用。重者,会有降职或者降级处分,退还旅游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款旅游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款旅游费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sslss.com/post/125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