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承担旅游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司承担旅游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
景点门票有二种
一种是印刷品,每个游客一张的
上面需要有价格,税务章,***章,这种就可以入财务报销流程
一种是没有价格,税务章,***章的,这种不能用于报销
另外,景点多数会有机打***,可以机打抬头,金额,这种是正规***,可以报销
当然,类似新疆会有很多景区的交通车是啥都没有的,那么。。。只能自己负担咯
公司员工旅游费可以通过报销的方式入账,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费用***和报销单据,公司会在账目中将这部分费用列入员工差旅费用或***费用,作为公司的支出。
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旅游费进行处理,比如将员工旅游费单独统计,并按照不同部门或员工进行分摊,最后纳入公司的成本和管理费用中。总之,正确处理员工旅游费用的入账问题是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和记录。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税务上如何处理?这要看公司是如何组织的。
(1)通过公司的工会,组织的工会旅行活动。那么,这种员工旅行,相当于对公司账上工会经费的使用,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税务上,如果公司的工会经费进行了必要的缴纳,向当地税务机关等缴纳,并取得了合法收据。那么,计提的工会经费,所得税前可以全额扣除的。那工会组织员工旅游,正常报销,税务上特殊处理。但如果公司计提的工会经费没有缴纳,那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时,将计提的工会经费纳税调增。
(2)公司的名义组织的员工旅游,而不是通过公司的工会组织
那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公费旅游是属于员工***费的一种。在计算员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合并计入工资总额里,计算缴纳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
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公司名义,组织的员工旅游,不管人多人少,是不是全员,都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税务上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如何处理必须视实际情况来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企业组织员工旅游针对的是公司全体职工,是一种公司***行为,此种情况下所发生费用应该计入职工***费,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限额申报扣除。在此种情形下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申报。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为奖励优秀员工而组织部分员工进行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此种情形不能看作企业***,按税法规定,这属于非货币形式的薪酬,应并入员工月度薪酬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全额抵扣。
公司组织的旅游,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种情况:全员的旅游和奖励给个人的旅游。
一、全员的旅游。
作为全体员工的***,不需要员工承担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按职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职工***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奖励给个别员工的旅游。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所以,优秀营销人员个人奖励的旅游是要缴纳个税的,财务在处理时要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以现金形式发放旅游费用,这种情况要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并不是旅游就要缴个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承担旅游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承担旅游费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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